憲法是一個國家的基本法律,是國家制度的總章程,其制度設計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 權力分立:憲法將國家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個部門,實行相互制約、相互平衡的原則,防止權力過度集中。
- 人民主權:憲法規定國家的權力來自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方式和途徑,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 民主集中制:憲法規定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起著核心領導作用。
- 法治國家:憲法規定國家實行法治,依法治國,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正。
- 地方自治:憲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實行地方自治,保障地方的自主權。
- 憲法至上:憲法是最高法律,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單行條例等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