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中對土地制度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土地所有權
民法總則規定,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土地所有權不能轉讓。但是,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繼承、贈與等。
- 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占有、使用土地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繼承、贈與等。
- 土地征收與補償
土地征收是指國家或者集體對土地的占有權和使用權依法實施的強制征用。土地征收應當依法給予合理補償,并且必須經過公告、聽證、評估等程序。
- 土地承包經營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取得的占有、使用土地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繼承、贈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