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三十三條,股權是指股東依法取得的公司股份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具體來說,股權包括以下內容:
- 股東權利: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包括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選舉和被選舉公司董事、監事等權利。
- 股東收益權:股東有權分享公司的利潤分配,包括分紅權和紅利優先權。
- 股東財產權:股東有權分享公司的財產增值,包括股份轉讓權和優先認購權等。
- 股東信息權:股東有權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包括查詢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參與公司的決策。
- 股東監督權:股東有權監督公司董事、監事和管理人員的行為,包括提出質詢、監督公司的決策和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