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食品安全和質量監管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 立法制定法律法規:制定了《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明確了食品安全和質量監管的責任和要求。
- 加強監管部門建設: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建設,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確保監管機構的有效運作。
- 加強食品安全監測:建立了全國食品安全監測體系,加強對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的監測,及時發現和處理食品安全問題。
- 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對食品安全和質量監管的認識和意識。
- 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建立食品生產許可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進行處罰和整改。
- 加強對進口食品的監管:加強對進口食品的監管,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進口食品進行退回或銷毀。
- 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嚴格控制添加劑的使用量和種類,確保食品安全和營養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