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大)是中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方面,全國人大通過立法、監督和調查等方式來推進工作。
一、立法方面:
- 制定和修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為環境保護提供法律依據。
- 加強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監督和執行,確保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
- 審議和批準重大環境保護項目,如三峽工程、南水北調等。
二、監督方面:
- 對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如對環境保護部門、企業等進行監督檢查。
- 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問題進行調查和聽證,如對“霾”問題進行調查聽證。
- 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如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調查方面:
- 對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進行調研和研究,為立法和監督提供依據。
- 對環境問題和生態破壞等進行調查和評估,如對重污染地區進行環境調查評估。
總的來說,全國人大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立法、監督和調查等方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