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并根據憲法規定設立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其中,常務委員會負責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決定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具體來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以下職責:
- 審核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決定是否符合憲法;
- 對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進行審查;
- 根據需要對特別行政區的立法工作進行指導;
- 根據需要進行其他審查工作。
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某項法律、行政法規或決定不符合憲法,它可以提出修改或廢除的建議,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