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機場的運營需要具備以下飛行員資格:
- 私人飛行員許可證:這是成為通用機場飛行員的第一步。私人飛行員許可證是獲得飛行經驗的基本要求,它允許飛行員在私人飛機上進行非商業性質的飛行。
- 商業飛行員許可證:商業飛行員許可證是通用機場飛行員的核心要求之一。持有該許可證的飛行員可以從事商業性質的飛行任務,包括運送乘客和貨物。
- 儀表飛行規則(IFR)許可證:IFR許可證是通用機場飛行員的另一個重要資格。它使飛行員能夠在惡劣天氣條件下進行飛行,并依靠儀表進行導航。
- 多引擎飛行員許可證:多引擎飛行員許可證是通用機場飛行員的進階資格。它允許飛行員駕駛多引擎飛機,這在通用機場的運營中非常常見。
- 機長認證:機長認證是通用機場飛行員的最高級別資格。獲得機長認證的飛行員可以擔任飛行任務的指揮官,負責飛機和乘客的安全。
除了上述飛行員資格外,通用機場的運營還可能需要飛行員具備特定類型飛機的許可證,例如直升機飛行員許可證或特定型號飛機的許可證。這些要求可能因國家和地區而異,飛行員需要根據當地的法規和要求來獲取相應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