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六七十年代,農民使用農家肥票有一些限制和規定。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規定:
- 使用范圍:農家肥票主要用于購買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機械設備,以提高農民的生產能力和農田的產量。
- 配額限制:每個農戶根據土地面積和家庭人口等因素,被分配一定數量的農家肥票。這意味著每個農戶只能購買特定數量的農業生產資料。
- 使用期限:農家肥票通常有使用期限,農民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完畢,否則將失去使用權。
- 購買渠道:農民只能通過指定的農業合作社或農村供銷社購買農業生產資料,而不能自由選擇購買渠道。
- 使用記錄:農民在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時,必須填寫使用農家肥票的記錄,以確保農家肥票的合法使用。
- 嚴禁轉讓:農家肥票是個人的財產,嚴禁轉讓給他人使用或出售。
- 懲罰措施:如果農民違反了農家肥票的使用規定,可能會面臨處罰,包括罰款、凍結農家肥票等。
總的來說,農家肥票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是一種重要的資源分配方式,通過限制和規定的方式,確保了農民合理使用農家肥票,提高了農業生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