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債務免除是指債權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將債務減免或取消的一種情況。對于債務協商后的債務,是否適用債務免除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首先,債務協商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就債務的還款方式、期限等進行協商達成一致的行為。在債務協商過程中,雙方可以商定一些特殊的還款安排,例如延長還款期限、降低利率等。這些協商后的債務安排通常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約定。
對于債務協商后的債務,債務免除的適用與否取決于具體的協議內容。如果在債務協商的過程中,雙方明確約定了債務免除的條款,那么債務免除是適用的。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同意將一部分或全部債務減免或取消,債務人就不再需要償還這部分債務。
然而,如果在債務協商的過程中,雙方并未明確約定債務免除的條款,那么債務免除就不適用于債務協商后的債務。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仍然需要按照協商達成的債務安排進行還款,無法享受債務免除的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債務協商后的債務中沒有明確約定債務免除,債務人仍然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出債務減免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債務人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因疾病、意外事故等無法履行債務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債務減免。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是否準予債務減免。
一言以蔽之,債務免除是否適用于債務協商后的債務取決于具體的協議內容。如果在債務協商中明確約定了債務免除的條款,那么債務免除是適用的。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債務人仍然需要按照協商達成的債務安排進行還款。債務人也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出債務減免的申請,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是否準予債務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