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民事主體的資格:參與民事法律行為的主體必須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民事權利能力是指個人或組織享有民事權利的能力,一般來說,凡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主體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而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個人或組織獨立進行民事法律行為的能力。
- 真實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必須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即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須是真實、自愿、明確的。如果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存在虛假、強迫、誤導等情形,可能導致民事法律行為的無效。
- 合法目的和合法形式:民事法律行為的目的必須是合法的,不得違反法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同時,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也需要符合法律規定,例如合同需要符合合同法的規定。
- 無禁止性規定:民事法律行為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如果某項行為在法律上被明確禁止,那么該行為是無效的。
- 合法原因: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需要有合法的原因。合法原因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的合理、真實的事由,例如購買商品的原因是滿足自身的生活需求。
以上是雙方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基本條件,當事人在進行民事法律行為時應當遵守這些條件,以確保行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