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的《合同法》,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有效的。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在達成協議時,約定了一定的條件或者情況發生時才生效的法律行為。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當事人約定了一定的條件,只有條件發生時,法律行為才生效;二是當事人約定了一定的情況,只有情況發生時,法律行為才生效。
無論是哪種情況,只有在條件或情況發生時,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在條件或情況尚未發生之前,該法律行為不會對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條件或情況必須是合法、可能和確定的。條件或情況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也不能違背公序良俗。此外,條件或情況必須是可能實現的,不能是不可能實現的。最后,條件或情況必須是確定的,不能是主觀臆斷或不確定的。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性還取決于是否符合其他法律規定。例如,如果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那么該法律行為將被視為無效。
總的來說,根據中國的《合同法》,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有效的,但其有效性還需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和其他相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