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民法總則的規定,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沒有法律效力的行為。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因為它們違背了法律的規定和原則。
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兩種情況:絕對無效和相對無效。絕對無效是指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例如虛假的合同、偽造的遺囑等。相對無效是指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但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影響較小的行為,例如未經法定程序的合同、違反法定形式的遺贈等。
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后果是:
- 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不產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依據這些行為主張權利或履行義務。
- 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被任何利害關系人請求法院予以確認無效。
- 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可以由法院宣告無效,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請求宣告無效。
- 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經宣告無效,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總的來說,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其效力被法律所否定。當事人應當遵守法律規定,不得從事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以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