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當一方在意思表示中使用了不當的違法或違規條款時,另一方有權撤銷合同。撤銷合同的依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違法條款:如果合同中的某個條款違反了法律或法規的規定,例如違反了合同法、民法總則或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那么該條款被視為無效的。另一方可以基于違法條款的存在而撤銷合同。
- 違規條款:即使合同中的條款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但如果某個條款違反了合同的基本原則或公平原則,被認為是不當的,另一方也可以撤銷合同。例如,如果合同中的某個條款明顯偏向一方,損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那么另一方可以主張撤銷合同。
- 誤導或欺詐:如果一方在合同談判或簽訂過程中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提供虛假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導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了合同,那么另一方可以主張撤銷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撤銷合同應當及時行使,不能過于遲延。一旦發現合同存在違法、違規或欺詐等問題,另一方應當盡快向有關部門或法院提起撤銷合同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