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律,當一方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錯誤或誤導時,是有可能撤銷合同的。具體來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合同的訂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時,一方可以要求撤銷合同:
- 一方在訂立合同時,被對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誤導,導致合同的訂立對其利益明顯不利的。
- 一方在訂立合同時,由于對方的重大錯誤,對合同的內容產生了重大誤解。
- 一方在訂立合同時,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被迫訂立了與其真實意思明顯不符的合同。
在這些情況下,受到誤導或錯誤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銷合同的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合同無效。
需要注意的是,撤銷合同的請求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一方發現合同存在錯誤或誤導的情況后,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如果未能及時通知對方而導致對方受到損失的,撤銷合同的請求可能會被法院駁回。
此外,根據具體情況,法院也會綜合考慮合同的性質、當事人的行為等因素來判斷是否支持撤銷合同的請求。因此,在遇到合同錯誤或誤導的情況時,當事人應當及時尋求法律咨詢,并根據法律程序采取相應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