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固有限制可能受限于多種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 客觀條件的限制,例如審計對象的經(jīng)營環(huán)境、業(yè)務模式、內(nèi)部控制制度等可能會導致審計師無法獲得必要的信息和證據(jù);
- 審計對象的不誠信行為,例如利用假證、隱瞞重要事實等可能會導致審計師對于審計對象的財務報表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
- 相關人員的不合作或者自身制約,例如審計對象的高管或者其他員工可能會限制審計師獲取必要的信息和證據(jù)。
為了應對這些因素的影響,審計師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例如通過與審計對象溝通、與相關人員合作、采取多樣化的審計程序等方法來應對,并及時報告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