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程序的執行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并需要各種資源的配合。如果面臨困難時間或成本等事項,審計師可能會考慮縮短審計周期、減小審計范圍、削減人力資源投入、降低審核工作的深度等措施,以便盡快完成審計工作。
然而,這些做法可能會導致審計程序的執行不能充分地滿足審計要求,無法保證審計師能夠獲得足夠的審計證據和結論。面對復雜的財務信息和審計目標,審計師必須確保自己獲得足夠的、有效的、可靠的審計證據,否則審計結論將被質疑,對利益相關者和公眾造成不良影響。
因此,困難時間或成本等事項的出現可能會導致審計程序的執行不足,從而影響審計的準確性和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