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無償使用母公司商標,母公司在本期無條件豁免了商標使用費,子公司將豁免的金額計入營業外收入,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呢?
子公司將豁免的金額計入營業外收入可能不太合理。因為商標使用費本身應當計入母公司的營業成本,并反映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財務報表中。如果子公司將豁免金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會導致營業外收入的發生額被高估,可能對公司的經營結果產生誤導作用。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如果商標使用費的豁免對子公司的經營結果并不產生實質性影響,可以考慮將其計入營業外收入中。但是,應當加強財務報表的披露,突出該項交易的特殊性和可能存在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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