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和義務的認定”是財務會計中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在處理會計核算問題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認定權利和義務,以保證賬目真實、準確、完整。
對于被審計單位將他人寄售的商品列入存貨的情況,從法律角度來看,如果該單位在事先未獲得商品所有人的授權或同意,就擅自將其納入存貨,那么就存在違法行為。因為在此情況下,商品所有權并未轉移,被審計單位也沒有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
因此,被審計單位將他人寄售的商品列入存貨行為可能違反權利和義務的認定,需要審計人員仔細調查和評估其具體情形,以確定是否存在風險和隱患,同時針對問題給出合理建議和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