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制度缺陷一般被認為是重大的,如果存在任何一個重大的內部控制制度缺陷,那么審計人員就不能依賴于這個缺陷來執行其他審計程序。而要確定內部控制制度缺陷是否重大,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1. 內部控制缺陷對報告用戶的影響,是否導致了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情況的錯誤認知;
2. 內部控制缺陷的影響范圍,是否影響了整個公司或僅影響某些特定領域;
3. 缺陷的類型,是否是針對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等影響財務報表準確性的內部控制缺陷;
4. 內部控制缺陷的嚴重程度,是否導致重大的財務差錯或造假等問題。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審計人員可以判斷內部控制制度缺陷是否重大,以便從審計過程中排除這個缺陷對審計結果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