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你的疑問,但答案是強烈建議且通常必須申報員工工資作為成本。開發票交稅(通常指增值稅/營業稅)和申報員工工資作為成本(影響企業所得稅)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稅務環節,涉及不同的稅種,不能互相替代。
以下是詳細的解釋:
增值稅/營業稅 (基于發票):
- 你開發票給客戶,收取了增值稅(或以前的營業稅),這部分稅是代國家收取的。你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通常是下個月初)申報并繳納這部分增值稅(銷項稅額)。
- 同時,你支付給供應商并取得合法發票的支出(比如購買原材料、辦公用品、服務等),其包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在申報時抵扣你應繳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 核心:?增值稅是針對商品/服務的流轉環節征收的,是“價外稅”,理論上稅負最終由消費者承擔。繳納增值稅主要與你開票的銷售額有關。
企業所得稅 (基于利潤):
- 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的經營所得(利潤)征收的稅。計算公式通常是:?應納稅所得額 = 收入總額 - 不征稅收入 - 免稅收入 - 各項扣除 - 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 關鍵點:?員工工資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真實合理的必要支出,屬于“各項扣除”中最重要的項目之一(在利潤表中體現為“營業成本”或“銷售費用/管理費用”中的“工資薪金”)。
- 如果你不將員工工資申報為成本/費用,意味著你在計算利潤時沒有扣除這部分支出,導致:
- 虛增利潤:?你的賬面利潤會被人為抬高。
- 多繳企業所得稅:?你需要按照虛高的利潤額來繳納企業所得稅,導致企業多交本不該交的稅。
- 舉例:
- 假設你這個月收入(開票額)是100萬(不含稅)。
- 成本費用總計60萬(其中包含員工工資20萬)。
- 真實利潤 = 100萬 - 60萬 = 40萬。
- 按25%企業所得稅率(簡化計算),應繳所得稅 = 40萬 * 25% = 10萬。
- 如果你不申報工資20萬作為成本:
- 你賬面上的成本費用只有 60萬 - 20萬 = 40萬。
- 賬面利潤 = 100萬 - 40萬 = 60萬。
- 應繳所得稅 = 60萬 * 25% = 15萬。
- 結果:你多交了5萬的企業所得稅!
為什么必須申報工資(即使開了發票交了增值稅)?
- 合法降低稅負:?員工工資是真實發生的經營成本,稅法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扣除。不扣除就是主動放棄合法節稅的機會,損害企業利益。
- 稅務合規要求:?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工資是當期發生的費用,必須入賬并申報扣除。
- 避免稅務風險:?如果員工工資是真實的,卻不申報扣除,導致多繳稅,雖然稅務局不會因此處罰(因為你多交了),但這本身就是巨大的財務損失和管理混亂。更嚴重的是,如果你支付了工資但沒有合規入賬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在工資環節),或者沒有按規定繳納社保公積金(如果適用),則會面臨嚴重的稅務稽查風險、社保稽查風險和滯納金、罰款。
- 財務報表真實性:?財務報表(利潤表)需要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虛增利潤會導致財務報表失真,影響管理決策和外部投資者/債權人的判斷。
總結:
- 開發票交稅(增值稅):?是履行你對流轉環節(銷售)的納稅義務。
- 申報員工工資:
- 首先,?它是企業核算真實成本費用的基礎會計要求。
- 其次,?它是計算正確企業所得稅(利潤稅)的必要扣除項,不申報會導致多交企業所得稅。
- 再次,?它是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的前提(工資薪金所得)。
- 最后,?它是企業合規繳納社保、公積金(如果適用)的依據。
結論:
絕對需要! 無論你這個月是否開具發票、是否繳納了增值稅,只要企業實際發生了員工工資支出,就必須在會計核算中如實記錄,并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將真實、合理的員工工資及相關費用(如社保、福利費等)按規定作為成本費用進行扣除。這是合法降低企業所得稅負、保證財務合規、規避稅務風險的關鍵步驟。
簡單說:開票交的是增值稅(流轉稅),工資報的是企業所得稅(利潤稅)的成本。兩者并行不悖,且工資作為成本申報至關重要,能幫你合法省下不少企業所得稅。 千萬別因為開了票就忽略了這一步,否則等于白白多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