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進項發票時,需根據承租人會計處理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進行賬務處理。具體分以下步驟:
一、區分發票內容
- 融資租賃本金:屬于租賃本金的償還,對應租賃資產價值,不直接計入成本費用。
- 融資租賃服務費:屬于租賃利息或手續費,需確認為財務費用。
二、入賬分錄(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例)
假設收到發票內容如下:
- 融資租賃本金:不含稅金額 100萬元
- 融資租賃服務費:不含稅金額 5萬元
- 增值稅稅額(假設稅率6%):6.3萬元
發票總額:111.3萬元
1. 初始確認使用權資產與租賃負債
初始確認時,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按未來付款額的現值計量(需考慮折現率),但在實務中可能簡化處理為:
借:使用權資產 1,00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3,000 貸:長期應付款-融資租賃 1,000,000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63,000
2. 支付租金并分攤服務費(利息)
每期支付租金時,需將本金與利息拆分:
借:長期應付款-融資租賃(本金) 1,000,000 借:財務費用-融資租賃利息 50,000 貸:銀行存款 1,050,000
三、關鍵注意事項
增值稅處理:
- 本金部分不涉及增值稅抵扣,因其本質為償還本金;
- 服務費部分對應的增值稅可正常抵扣(如發票稅率6%)。
利息分攤:
- 服務費需按實際利率法(或直線法)分攤至各期,體現資金的時間價值。
報表列示:
- 租賃負債需分拆為「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與「長期應付款」。
四、簡化處理(小額租賃)
若符合「低價值租賃」或「短期租賃」條件,可直接費用化:
借:財務費用-融資租賃費 5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000 貸:銀行存款 53,000
附:稅務與會計差異
- 稅務處理:融資租賃本金不可稅前扣除,利息部分憑發票稅前扣除;
- 會計處理:使用權資產需計提折舊,利息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建議結合具體合同條款、折現率等細節,完善會計政策并咨詢專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