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是林如海假充男兒教育的,她的守孝,已經達到了禮記對男子的要求。
1、林黛玉在父母故去多年后依然按照禮記要求行事。
寶玉這里不由的低頭心內細想道:“據雪雁說來,必有原故。若是同那一位姊妹們閑坐,亦不必如此先設饌具。或者是姑爹姑媽的忌辰,但我記得每年到此日期老太太都吩咐另外整理肴饌送去與林妹妹私祭,此時已過。大約必是七月因為瓜果之節,家家都上秋祭的墳,林妹妹有感于心,所以在私室自己奠祭,取《禮記》:‘春秋薦其時食’之意,也未可定。但我此刻走去,見他傷感,必極力勸解,又怕他煩惱郁結于心,若不去,又恐他過于傷感,無人勸止。兩件皆足致疾。莫若先到鳳姐姐處一看,在彼稍坐即回。如若見林妹妹傷感,再設法開解,既不至使其過悲,哀痛稍申,亦不至抑郁致病。”想畢,遂出了園門,一徑到鳳姐處來。
寶玉這一番話可以印證,林黛玉的祭奠方式貼合禮記要求。
春秋,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 《禮記 中庸》
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忌日不用,非不祥也。言夫日,志有所至,而不敢盡其私也。唯圣人為能饗帝,孝子為能饗親。饗者,鄉也。鄉之,然后能饗焉。
《禮記 祭義》
林黛玉每到父母忌日,都私祭。這明確是禮記的要求。“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
賈寶玉猜測黛玉在非父母忌日,還取新鮮瓜果祭祀,用的是禮記“薦其時食”的要求。寶玉熟知黛玉,他的猜測可信度很高。
2、元春省親時黛玉父喪已滿
昭兒道:“二爺打發回來的。林姑老爺是九月初三日巳時沒的。”二爺帶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爺靈到蘇州,大約趕年底就回來。二爺打發小的來報個信請安,討老太太示下,還瞧瞧奶奶家里好,叫把大毛衣服帶幾件去。”
林如海九月初三巳時亡故,有準確時間。
賈璉帶著黛玉,從揚州先將林如海葬入姑蘇祖墳,再把黛玉帶回來,途中聽說元春封妃,年底趕回賈府,隨即開始著手建造大觀園,準備省親。
建造大觀園前后十分繁瑣,不再贅述。
大觀園工程告竣,賈政領著寶玉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時,稻香村的杏花正開。此時距離林如海亡故,怎么算必須跨過一年,到第三年的春天。
轉過山懷中,隱隱露出一帶黃泥筑就矮墻,墻頭皆用稻莖掩護。有幾百株杏花,如噴火蒸霞一般。
寶玉題對額之后,賈府又忙忙碌碌忙各種事情,到了十月才忙完,請旨,次年元宵賈元春省親。
王夫人等日日忙亂,直到十月將盡,幸皆全備:各處監管都交清賬目;各處古董文玩,皆已陳設齊備;采辦鳥雀的,自仙鶴、孔雀以及鹿、兔、雞、鵝等類,悉已買全,交于園中各處像景飼養;賈薔那邊也演出二十出雜戲來;小尼姑、道姑也都學會了念幾卷經咒。賈政方略心意寬暢,又請賈母等進園,色色斟酌,點綴妥當,再無一些遺漏不當之處了。于是賈政方擇日題本。本上之日,奉朱批準奏:次年正月十五上元之日,恩準賈妃省親。
所以,元春省親,距離林如海故去,隔了28個月零12天。
父喪守制三年,實際時長二十七個月。另有一說二十五個月。
不管采用哪種說法,黛玉參加元春省親時,明確無疑已經出了孝期。后面發生的一切情節,比如和寶玉說小耗子偷香芋的典故,薛寶釵過生日,一律發生在黛玉出了孝期之后。
3、探寶釵黛玉穿紅衣時,母喪已滿。
期終喪,不食肉,不飲酒,父在為母。 《禮記 喪大記》
賈敏之喪時,林如海還活著,按禮記要求,父在,為母服喪,是一年,即“期終喪”
林黛玉此時守制只需要守一年。
賈敏故去一個月后,林黛玉隨賈雨村進京,路程需要時間,進京后,賈雨村在京候缺兩個月補授應天府,賈雨村從京城赴任金陵應天府,亂判葫蘆案,官司了結后,修書給賈政王子騰報信,王夫人這頭接到信過了幾日后,薛寶釵全家到了賈府。
還沒完,薛家全家住下后,薛蟠還要在賈府學壞,漸漸被勾引的比之前還壞了十倍,這總得要點時間吧。
到第七回,“探寶釵黛玉半含酸”情節發生時,薛家已經在梨香院住一段時間了,黛玉穿了大紅色的羽紗外衣。
黛玉穿紅衣服時,距離母喪,絕對已經超過一年。
她在薛姨媽家穿了紅衣,飲了酒,沒有任何越禮之處。
父在為母服一年,一年后就除服,因為父尊母卑,父親作為尊長尚在,為母服喪不能過度,這同樣是禮教的要求。
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國無二君,家無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為母齊衰期者,見無二尊也。 《禮記 喪服四制》
在黛玉父喪,母喪期間,有關她的情節筆墨不多,這段時間作者的筆沒有聚集在黛玉身上,結果有的讀者就看不出來時間線已經走過了,黛玉已經孝期滿了。
至于說林黛玉孝期穿紅衣,喝酒,聽戲諸如此類,皆是不讀書之過。
再比如說曹雪芹想不到黛玉有孝期的,曹雪芹不懂之類,這是自己不讀書反而怪作者之過。
作者明明白白讓黛玉孝期時間線走過去了。
甚至還有問黛玉為什么不在林家守孝,來了賈家。這就更不知所謂,古人僅僅是封建,不是沒人性。
林黛玉母喪之后,她自己是不愿意去賈府的,是外祖母和父親強烈要求她去的,甚至林如海用的還是為父親分憂這個理由,她拒絕才是不孝。
那女學生黛玉,身體方愈,原不忍棄父而往,無奈他外祖母致意務去,且兼如海說:“汝父年將半百,再無續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極小,上無親母教養,下無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減我顧盼之憂,何反云不往?”
至于林黛玉喪父之后,要是一個年幼孤女必須在林家守制,那和讓她去死,沒區別。
毀不滅性,不以死傷生也。 《禮記 喪服四制》
居喪哀毀,不能危害性命,不能為死者傷了生者。
老病不止酒肉。 《禮記 喪服四制》
老人,病人,居喪期間可以喝酒吃肉。
哪怕封建禮教,都有靈活變通之處,不至于讓人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