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流社會幾乎沒有性道德這一概念,先秦時期的上流社會更是淫蕩成性,偷情亂倫成風,被正史記載的事例數不勝數。
至春秋時代,考察貴族上層社會婚外性關系已有豐富史料?!洞呵铩啡齻髦?,以《左傳》所記這方面事例最多;《公羊傳》與《榖梁傳》中雖亦有之,但較簡略,且往往亦見于《左傳》所載。
《左傳》對于婚外性關系有專用之詞,謂之“通”?!蹲髠鳌分杏谩巴ā庇涊d的至少有十六事,先列其中十四事如次:
1.“共仲通于哀姜”。(閔公二年)
2.甘昭公“通于隗氏”。(僖公二十四年)
3.“晉趙嬰通于趙莊姬”。(成公四年)
4.“宣伯通于穆姜”。(成公十六年)
5.“齊聲孟子通僑如”。(成公十六年)
6.“齊慶克通于聲孟子”。(成公十七年)
7.“欒祁與其老州賓通”。(襄公二十一年)
8.齊莊公“通”于棠姜。(襄公二十五年)
9.“蔡景侯為太子般娶于楚,通焉”。(襄公三十年)10.“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昭公二十年)11.“季姒與饔人檀通”。(昭公二十五年)12.“晉祁勝與鄔臧通室”。(昭公二十八年)13.季魴侯“通”于齊悼公之妻。(哀公八年)14.孔悝之母“通”于渾良夫。(哀公十五年)
以上各例皆指通奸之事。第12事所言“通室”,指相互與對方妻子通奸。此外,亦有不言“通”而實為通奸者,如宣公四年所載斗伯比與動子之女生子文事。又如衛靈公夫人南子事,很值得注意,見《左傳·定公十四年》:
衛侯為夫人南子召宋朝,會于洮。太子蒯聵獻孟于齊,過宋野,野人歌曰:既定爾婁豬,盍歸吾艾豭?太子羞之。
此處宋野人之歌,沈玉成譯成白話為:“已經滿足了你們的母豬,何不歸還我們那漂亮的種豬?”"后世遂將“夫淫它室”稱為“寄豭”。南子是與宋朝私通,所以她被目為“有淫行”,以致孔子會了她一次,弄出許多麻煩。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這次私通竟由丈夫自己為他們安排。后來太子因受了宋野人之歌的羞辱,回來欲殺南子,南子大哭逃走時,衛靈公還“執其手以登臺”,救她一命,太子不得不逃亡到宋國去。衛靈公對自己妻子與別人通奸,竟不以為忤、不以為恥,還要幫助她、保護她,由此應可窺見那時貴族對待婚外性關系的態度。
春秋時另一較為著名的私通事件發生在魯桓公夫人文姜與文姜之兄齊襄公之間?!蹲髠鳌せ腹四辍肥銎涫?此為《左傳》中第十五件用“通”記載之事):
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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