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變化。
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補貼申請人為個人消費者;
②申請人報廢個人名下的舊車,并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③申請人注銷個人名下的舊車,并取得《機動車注銷證明》;
④申請人購買新車,并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⑤申請人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并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
⑥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均應于2025年1月1日之后開具。
為做好汽車報廢更新跨年度政策銜接,對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等4類證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證明的個人消費者,納入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支持范圍,并計入2025年當年享受補貼次數。申請人相應報廢的機動車和所購買的新車應符合《商務部等7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