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的市場中,如果市場價格太低,賣方可以選擇暫時不賣,或者停止生產。但是電力是一種幾乎無法儲存的商品,不存在“暫時不賣”一說,發出來就必須用掉,所以發電方應對低電價的唯一辦法就是停止生產。
但傳統火電(煤電為主)一般啟停很困難,尤其是這種幾個小時內反復啟停的情況,輕則設備損壞,重則安全事故。相比于虧本賣電,在電價低的時候停機帶來的損失更大。
在過去全是火電的時代,虧本賣電通常意味著以低于成本的價格賣電,但還不至于是負電價。因為大家發電都是要成本的,我只要比大家的價格低一點就能保證把電賣出去。但新能源和火電不一樣,光伏發電不燒煤也不燒天然氣,與火電相比幾乎沒有運營成本,全是固定成本。而且新能源也沒有啟停的問題,想停就停。所以在現貨市場上,哪怕賣一分錢,新能源也不虧。
這個時候為了能把電賣出去,火電廠只能繼續降低電力售價,把電價降到負值,倒貼錢把電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