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啊,美國的國會可以獨立提案,獨立通過成為法律,雖然總統可以否決,但如果被打回國會再審并取得三分之二的投票,就可以推翻總統的否決權。有鑒于此,所以美國的國會是兩院制,參眾兩院都必須同時通過法律才能成立。這個設計很大程度上也是防止立法權被濫用,同時也是為了防止獨裁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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