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明確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于多次詐騙的認定和處理方式:
對于多次進行詐騙的情況,如果詐騙金額沒有處理過,可以累計計算。在計算詐騙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實際未歸還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