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對象的救助標準是:當年度在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院(以下簡稱定點醫院)就診,且符合醫保規定的住院和門診醫療費用,在扣除應當核減的費用后,個人自負部分給予分段救助。
(1)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部分救助65%;
(2)5000元到10000元(不含10000元)部分救助75%;
(3)10000元到15000元(不含15000元)部分救助85%;
(4)15000元到20000元(不含20000元)部分救助90%;
(5)20000元以上部分救助95%。
每人每年救助額度不超過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