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如果行政機關對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但未開具執法文書,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程序進行申訴。具體步驟如下:
申請復議: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通常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機關。
提交材料:準備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明、申請書、相關事實和理由、證據材料等。
復議期限: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應在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決定:復議機關會對申請進行審查,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復議決定。
不服決定:如果對復議決定不服,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建議在申請復議前,咨詢法律專業人士或律師,以確保程序的正確性和材料的完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