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中國的刑法對于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取決于具體情節和后果。根據197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故意傷害罪的基本量刑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情節特別惡劣的,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體的判決還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受害者的傷情程度以及其他相關因素由法院裁定。如果你有具體案例需要咨詢,建議查閱當時的法律條文或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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