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公司的拓客話術往往是“包打贏”、“包離婚”,法律服務公司和當事人簽的合同是《法律咨詢合同》,什么是咨詢,哪怕是他給你回了幾個微信說了幾句話那都是提供了咨詢,甚至我看到過一個合同條款“甲方(法服公司)只要對債務人進行了發微信、短信、打電話、發函任何一種催收行為,視為甲方完全提供了合同服務,乙方不得要求退費”,還把管轄法院直接約定為廣東某仲裁委。嘴上給你說包打贏,合同上寫的給對方發個短信你就不能要求退費。你信了他嘴里的“包打贏”,結果什么作用都起不到,你去找他退費,不好意思,合同寫了,給對方發了催收短信費用就不能退,于是,你再去起訴法律服務公司,法院說受理不了,你們約定了仲裁管轄,你總不可能為三千塊錢跑到廣東某仲裁委去仲裁吧,就算你豁出去了,要弄死他,你花上幾個月時間,花了不少差旅費仲裁費,仲裁委直接一紙裁決給你駁回,很簡單,你們合同約定了人家發個短信就不能要求退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