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用自己的椅子,起碼還知道衛生,每天都擦。公用的椅子睡幾天直接往那一還,傳播皮膚 病的風險不知道增加了多少。
醫院還說,這個椅子尺寸是符合規定的,不會影響床邊的治療機器。這個話說的也對,但既然有規定,為什么不拿出來呢?高于哪里不行寬于哪里不行寫出來就好了,明確的規定下,家屬用共享床也不會有怨言。
再說影響病房秩序,這鋪個床的確影響治療秩序,半夜搶救個病人還得先收拾。但問題是,你這個共享床一樣也影響秩序啊!!又不是一秒折疊的!
建議對于短期住院病人,可以提供租賃,對于長期住院病人,可以選擇買斷。或者所在醫院一樣,直接統一一床一椅,多了沒有。
我可以想到的病人家屬自帶折疊床應該有如下原因
病人需要全天陪護,而他們無法負擔花錢請陪護,或者以為自身或者病人原因不愿意請陪護
偏遠地區前往大城市看病的病人家屬,因為無法負擔醫院附近住宿,退而求其次選擇陪護和住宿一次性解決
畢竟這種睡在醫院里條件又差,又缺乏隱私的情況,大多數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家庭,估計還是會請陪護,自己睡酒店。
醫院的邏輯難以自洽,“不允許帶床”和“只能花錢用我的床”這是完全兩碼事,“不允許帶床擠占通道,影響搶救”醫院可以理直氣壯的進行管理,但是“只能花錢用我的床”,實在很難服眾這到底是不是牟利
醫院可以說“我們這個床有安全認證,尺寸經過設計,不影響通行和搶救”,讓病人無話可說,但是如果家屬買同樣的床呢?
醫院還可以說“我們這個床有專人每天清潔消毒,而且使用抑菌材料,減少院內感染”,病人又無話可說,但是如果家屬自行專業每天清潔消毒呢?
你看,用一句“不利于管理”一刀切,其實根本不可能服人心,到底是“牟利”還是“利于管理”,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