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規則監管部門基本上是事后監管,說的就是處罰。事中監管限制極大的,監管部門使用事中監管次數極少。事前監管就是制定規則,這個是省以上部門的事,大多數是中央的權力。但食品安全規則及流程是有問題的,且企業執行層問題更大,主要責任人企業的檢查檢測人員沒有負責任,應該加強對企業檢測檢查人員的處罰力度,該判刑一定要判,應終身追究責任,企業領導不力該判刑要判,也應終身追究責任。監管部門領導負有制定食品監管規則的責任,該怎么處理怎么處理,監管執行層面按現行監管規則有責任但責任不大,但他們是背鍋的,必定會被處罰,可能還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