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實施自殺計劃的人不是真的想結束生命,相反,他們在自殺前的心理也是很矛盾的:一方面想要結束生命,一方面卻想要獲得幫助。
自殺絕不是毫無預警、突然發生的,幾乎所有人在自殺以前,都會因這樣的矛盾和痛苦的心理,跟身邊的親朋好友發出求救信號。
自殺干預研究者提出了“3P”原則:即自殺是可覺知(perceptible)、可預見(predictable)、可預防(preventable)的。
因此,識別出自殺風險的信號就顯得尤為重要,如果你身邊的人出現以下自殺信號時,我們需要對此保持警惕,及時預防自殺的發生:
1.言語信號
直接或間接向他人表達“我再也不想活了”、“沒有我,別人會生活得更好”等言語
談論與自殺有關的事或開自殺的玩笑
說出自己擬定的自殺計劃
不尋常地與親朋告別
向人打聽自殺地點以及如何獲得自殺工具
2.行為信號
頻繁出現意外
儀容改變
性格改變
避開朋友或親人,不想與人溝通或希望獨處
在能自殺的場所徘徊
慢性疾病無明顯改善,突然拒絕接受治療,要求出院,與親友、病友、醫護人員告別
安排后事
曾有自殺未遂的行為
3.情緒信號
情緒反復不定、波動較大
焦慮:擔心、害怕、情緒強烈或睡眠模式改變
受困:感覺沒有辦法脫離困境
絕望:表情變得淡漠
憤怒
沖動
心境改變
4.負性生活事件信號
負性生活事件是指個體感覺不愉快的事件,負性生活事件對人具有威脅性,會造成較明顯和較持久的消極情緒體驗,對身心健康的損害更大。
從心理學意義上講,這是一種情感隔離的狀態,長期處于這種狀態而沒有一個合適的發泄渠道,往往會引起更多的心理障礙或身心疾病,嚴重情況下可能會導致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