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軍對越反擊戰時,就曾明確規定:
一,不準違抗戰斗命令,貽誤戰機;
二,不準借故逃避戰斗;
三,不準畏懼戰斗,臨陣脫逃;
四,不準貪生怕死,自動放下武器投降敵人;
五,不準謊報軍情,假傳命令,造謠惑眾,動搖軍心;
六,不準泄露黨和國家軍事機密;
七,不準故意遺棄傷員;
八,不準在軍事行動地區掠奪,殘害無辜居民;
九,不準虐待,槍殺,釋放俘虜;
十,不準私藏私分戰利品,一切繳獲要歸公。
逃避戰斗,貪生怕死,無論中外,無論哪國的軍隊,向來都是重罪。一旦查實,必不會輕饒。
插一句,現在網上傳言,說許世友將軍在對越反擊前,曾頒布《十殺令》。如:
畏縮不前者,殺!臨陣脫逃者,殺!
見死不救者,殺!貪生怕死者,殺!
雖然網傳的這些內容,與當初自衛反擊戰時我軍頒布的戰場紀律比較類似。
但需要說明的是,我軍向來是正義之師、文明之師。發布的文告,用詞歷來講究嚴謹。只會用“不準”、“嚴禁”等用語。
如“軍人保密守則十不準”,“軍人政治紀律十不準”等。
絕不會使用如“殺”字等殺氣騰騰的用語。
因此,網傳的《十殺令》其實是好事者根據真實戰場紀律瞎編的,故意博人眼球。并不是真實存在的。切不要當真。
扯遠了,再說回來。
在真實戰場上,除了很難裝死外。躺下裝死這個行為,本身也并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