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從戰國時代起,除了清朝歷朝歷代都把人頭當成是獎金憑證。商鞅變法后“(秦)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秦人最熱衷的就是搶人頭,一個人頭可以晉爵一級,分到一頃土地和九畝園宅地,還配給農奴一人。在明代一個蒙古首級就可以讓小兵升級一級外加20兩白銀,不要官可以換50兩銀子。明軍對西南少數民族和農民軍的人頭定價較低,干掉7名夷人,升官一級;要干掉三十個農民起義軍才能官升一級。因為難度較低,明軍在對陣這些隊伍時也比較狂熱。割人頭比較麻煩時中國人也會用耳朵代替,西周在擴張時就采取過割尸體左耳朵的方法記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