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都天京后,領導集團制定了太平天國官爵等級體系,依次為王、侯、丞相、檢點、指揮、將軍、總制、監軍、軍帥、師帥、旅帥、卒長和兩司馬,伍長等職級。
按中國歷史沿革,官職、爵位有別。 但,太平天國卻官爵不分,丞相可以升侯,侯可以升王。官爵以外,太平天國各王的男系親屬稱為國宗,但并沒有具體職務,具體職務由上司委派,按實授分類。
發展至后期,太平天國的官制比較混亂,不能細究,軍中官職雖然在分封時遵從一定的章程,但可由各王私自分封。官階順序依次分別為“王、列王、天將、朝將、神將、主將、佐將、義、安、福、燕、豫、侯”,其中王、列王、義、安、 福、燕、豫、侯為爵位,此時太平天國官爵已經混為一談,并沒有嚴格的界限。
天京事變之后,洪秀全曾決定永不封王。但到太平天國覆亡的兩年之前,也即同治元年(1862 年)開始,出于內外部原因大肆封王,太平天國的王爵人數因而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