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原因呢是很多樣的。一種情況是帶幼崽的母猴來到了游客活動的區域,而游客看到這個這個可愛的幼崽非常的想去親近它,可母猴不知道人類的這種行為,誤認為你要去傷害它的孩子,所以護崽心切的母猴就有可能對人類發動攻擊。盡管這樣的攻擊類型比例并不高,但攻擊的強度往往是最激烈的,從某種程度上幼崽是引發人猴沖突的最危險的群體之一。
更多的情況其實是由于猴子搶劫人類的行為,這和猴子嚴格的等級制度有關系,比如獼猴,高等級的猴子享有交配權和食物的占有權,而青年的猴子在猴群中的地位普遍的比較低,那么它們就沒有資格到食物最豐盛的地方去覓食,窮則思變的這些青年猴就把目光投向了游客手里的食物,于是也就發生了搶劫人類的行為。雖然搶劫游客對猴子來說也是挺危險的,但是如果它們能夠從游客的手里輕易的搶到食物,甚至有的游客還會主動的去投喂食物,那么對這些猴子而言它的收益就遠遠的超過了在野外自己去覓食。通過一系列的學習行為,這種搶劫的方式就會不斷的被延續下去。當然了這種學習的行為也有可能會出現一些特殊的情況,像我們國內有一些景區為了保護游客,穿制服的護林員會使用彈弓對猴子進行適當的懲戒,那么在猴子的眼里,搶劫護林員的收益就遠遠不如搶劫游客來的更高所以這邊的猴子就只會搶劫游客而斷然不會搶劫護林員了。
還有一種猴子攻擊人的行為同樣是由于嚴格的等級關系。因為有等級關系存在,猴群里面經常會發生激烈的爭斗而這就會引發一種叫做轉嫁攻擊的行為,這是個什么意思呢?我們都知道靈長類擁有非常明確的等級關系,同族群內經常出現高等級個體(比如猴王A)襲擊低等級個體(比如猴中層B)的沖突,而低等級個體(猴中層B)經常會采取轉嫁矛盾的方式襲擊附近比自己等級更低的個體(猴基層C),這不僅僅是一種泄憤行為,有時也會吸引原本攻擊自己的高等級個體(猴王A)停止對自己(猴中層B)的攻擊,一齊攻擊最低等級的個體(猴基層C)。在野生環境下,這種轉嫁最多也就推進到猴群里地位最低的那個倒霉蛋也就結束了,但在景區里,問題就出現了——那些迫切希望找到比自己等級更低的對象轉嫁矛盾的猴子突然瞄到了附近的游客,它們很可能把游客視為比自己地位還要低的、可以轉嫁矛盾的下一棒,這就很容易引起猴群對某位游客的群起而攻之。
最能徹底避免這些攻擊行為發生的方式當然是杜絕人和猴的越界接觸。野生的猴群本來也會和人保持對雙方而言都足夠安全的距離,但這一條在景區卻行不通。以我們國內景區最常見的普通獼猴(恒河猴),藏酋猴(短尾猴)為例,其在國內的野生分布范圍大多在華南、西南一帶,即便是在有野生猴群分布的名山大川,猴群主要的棲息地也并不總是和景區重合。但今天的現狀是,不僅有大量的猴子徘徊在景區核心區,不少十幾二十幾年前還根本沒有猴子分布的北方景區居然也出現了猴群,這背后的原因自然可想而知。
山中有猴,爬山觀猴,已經成了許多地方的旅游招牌,甚至是維持一個景區最核心的支撐之一,比如江蘇連云港花果山景區,在1981年景區開發初期,這里原本沒有猴子,但一個以西游文化為主線、將自己定義為“美猴王故鄉”的景區沒有猴子能說得過去嗎?所以景區引進了獼猴。另一個例子則是海南南灣猴島景區,這里原本就有普通獼猴分布,但有猴子并不代表游客能經常看到猴子,所以該景區從1974年就開始采用人工投喂的方式把生活在附近保護區核心區的野生普通獼猴吸引到游客經常出沒的區域。
從這個角度就能看出,避免游客和猴子接觸這件事從根本上和就這些景區的開發初衷相違背,當然也是很難實現了。也正是由于這個原因,每當猴子傷人導致惡性事件時,總有一些游客呼吁景區要控制猴群數量,或者針對性的殺掉一些經常傷人的慣犯時,景區的反饋為什么總是不太積極。
作為管理者的景區沒有動力(或許也沒有能力)有所作為的時候,能控制沖突的關鍵因素就只剩下2個——猴子和游客。我們當然不能指望和猴子講什么道理,所以最關鍵的就是游客面對這些沖突風險的時候應該做什么。
比如在海南南灣猴島的研究顯示,猴子襲擊人的行為里有大約45%是由猴子率先發起的,這其中最頻繁出現的猴子攻擊行為就是搶奪食物和背包,而搶奪背包的根源也是因為猴子認為里邊裝有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