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行政效率低下、稅收和賑災等問題確實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以下是一些關鍵因素:
官僚體系的腐?。好鞒砥?,官僚體系腐敗嚴重。許多官員貪污受賄,導致稅收無法有效征收,賑災資金和物資被截留或挪用。
財政困難:明末財政狀況極為窘迫。多次戰爭(如與后金的戰爭)和自然災害(如旱災、蝗災)消耗了大量財政資源,國家財政入不敷出,導致政府無力有效執行各項政策。
土地兼并:土地兼并現象嚴重,大量土地集中到少數富豪和官僚手中,導致農民失去土地,稅收基礎被削弱。同時,富豪和官僚利用權勢逃稅,進一步加劇了財政困難。
行政效率低下:明朝的行政體系過于復雜,層級眾多,信息傳遞和政策執行效率低下。此外,地方官員常常陽奉陰違,中央政策難以在地方有效貫徹。
社會動蕩:明末社會動蕩不安,農民起義頻發,社會治安惡化,地方政府難以維持正常行政秩序。
關于皇權意志難以貫徹執行的問題,確實與“皇綱不振”和“文官尾大不掉”有關。明朝中期以后,宦官專權和黨爭嚴重削弱了皇權,導致皇帝難以有效控制文官集團。文官集團內部派系林立,相互傾軋,導致政策難以統一執行。
至于土木之變對武將勛戚的影響,確實是一個重要因素。土木之變導致明朝精銳部隊和大量武將勛戚損失慘重,削弱了武將集團的力量。在明朝后期,武將的地位和影響力遠不如文官集團,難以對文官形成有效的制衡。如果沒有土木之變,武將勛戚的力量可能會更強,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文官集團形成制衡,從而可能改善一些行政效率和政策執行的問題。然而,這也只是一個假設,具體效果還要看實際政治環境和各方力量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