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的地形在海運時代過分得天獨厚,三個延伸數百公里的陸間海不但讓大西洋沿岸地區能主要依賴海運,而且能保證東歐的波蘭、羅馬尼亞、烏克蘭和俄羅斯都成為沿海國家。在前全球化時代,波蘭的格但斯克港就成為歐洲陸間海上的糧食轉輸中心。
中國不存在這樣的條件,黃金水道長江雖然能起一定的替代作用,但無論是水深還是深入內陸的程度(后一點與波羅的海相當,但遠不及地中海-黑海系統)都遠不及陸間海。
而產業是基于需求建立的,考慮到水運與陸運間顯著的成本差距(1:3-1:5),將產線建立在沿海地區一定比同等運輸條件下的內陸更接近市場。尤其是在中國仍相當依賴海外市場的情況下,這個情況就愈加嚴重起來。雪上加霜的是,中國賴以創匯的企業也同時依賴海運而來的原燃料,這更加強了沿海的區域競爭優勢。在這種主要依賴歐美市場,跟日韓東南亞擠一條出口賽道的情況下,人力和產業繼續向沿海集中就是必然的趨勢。而且也不必期待大宗笨重產業向內陸轉移(僅僅靠低人權優勢嗎?),真正每一分成本都要精打細算的低附加值產業只會用腳投票去同樣具有低人權優勢的越南、印尼、孟加拉等沿海國。
基于上述運輸條件上的巨大差異,中國內陸省區完全不可能復制沿海地區的發展路徑,于是中國內陸地區的經濟就剩下四種驅動模式:
靠轉移支付;
靠債務驅動;
靠轉移對運輸成本不敏感的出口產業;
靠發展內部貿易品產業。
前兩者作為一種發展模式已經可以宣告死亡了,5.6億人口的東部地區提供的轉移支付只能支持中西部不發達地區的基本運轉,想象一種車臣式的補貼經濟幾乎不可能,畢竟等待補貼的是足足8.4億人。而債務驅動的模式,確實推動西部少數省區的短時間高速增長。但今年頻發的地方債券、城投乃至銀行暴雷或擠兌事件,已經暴露了中西部地方政府越來越捉襟見肘的財政儲備,這都指向他們有限而且不是剛性兌付的信用。
第三種模式,主要是鄭州和重慶的做法,這兩個城市都發展了附加值較高的、產品較為輕便靈活的電子裝配產業,規避了一般勞動力密集產業對海運的依賴,同時基于本地較為發達的內陸交通系統(鄭州交通樞紐,重慶是相對更靠近歐洲)和低工資更提升了吸引力,從而得以繼續走沿海地區的出口道路。
鄭州重慶的這種模式是基于原有沿海出口模式上的部分創新,針對內陸樞紐地區現狀作了適應性改造,但是根本沒有走出出口導向的窠臼,但正因為這一點就讓部分人感到穩妥、舒適且安全。
但是中國的中西部究竟有幾個“鄭州”和“重慶”呢?這些樞紐城市之外的地區怎么呢?中國有那么多對運輸成本不敏感的出口產業供這些中西部樞紐城市分享嗎?并沒有,因此怪不得中西部只能挖礦、繳糧、送子弟。
那么剩下的內陸區域只能尋找一種規避上述運輸成本和產業劣勢的方法,這就是發展內部貿易。原先服裝產品主要銷往日美歐,因此生產被安排在沿海某市。但如果現在這個產品需求中心在山西運城呢?那么在河間、在關中,在河東安排生產的運輸成本就遠低于在溫州安排生產了;而考慮到現實的民富情況,分配改革后主要的需求中心的大概率出現在沿海,即便如此也將使得在臨近中部地區各省的產業運輸成本得到極大改善。
最近發表在《統計與決策》上的一篇實證論文也指出:
如東部地區更適合采取以對外貿易為主、國內貿易為輔的貿易發展策略,而中西部地區適宜采取國內貿易為主、對外貿易為輔的貿易發展策略。
因此中國內陸省份的不發達因素無法與歐洲內陸國家直接類比,而是主要應歸咎于中國疲軟的內陸消費需求無力支撐內部貿易品產業的發展,這進一步抑制了內陸地區工作崗位的數量。在我國轉變內陸產業發展方式,推動一二次分配改革之前,我不認為對中西部抱有盲目希望是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