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的規定,商業區域內男女廁位比例為1:1.5,也就是女廁所本來就是比男廁所大。
另外,應該怎么解釋男性因為生理原因食量比一般女性大,但是大家買到的麥當勞漢堡居然是一樣大的,這個可以去投訴嗎?
你要記住,權利與義務是相統一的,除非你能證明女性在修建廁所這個事情上付出了比男性更多的貢獻,否則沒有理由認為它是理所應當的。比如,國家統一規定所有女性的個人所得稅增加一個點,籌資為女性修建更多的廁所,并且這部分屬于新增,不應當壓縮原本男性的廁所數量。
當然我知道,實際上我們國家在民生上肯定會進行一些對于弱勢群體的保護,比如為殘疾人和孕婦單獨修建各種公共設施,但是這是你需要去感恩的地方,不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我很佩服某些人雙標的如此切換自如,廁所一樣多你告訴我不行,因為修建廁所的時候沒有考慮男女生理差異,然后也是同一波人在抱怨企業因為考慮了男女生理差異導致平均工資上女性比男性低。咱們能不能先自己統一一下標準,你到底是要絕對公平還是相對公平,總不能哪個對你有利用哪個吧。所以所謂的男女生理差異可以作為謀利工具,但是不能成為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