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記錄,成吉思汗的三子窩闊臺也就是后來的元太宗,在進占北方的時候,他的近臣別迭曾建議:“漢人無益于國,不如空其人,以其地為牧地。”也就是說漢人沒有任何用,不如殺光他們,把地空出來,變成我們的牧場,讓我們在這里放牛、放馬、放羊。這個觀點遭到另一個近臣耶律楚材的極力反對,說可以把漢人留著收稅。給蒙古人做廉價勞力。雖然作為統治者的窩闊臺更認同耶律楚材,沒有采納別迭一介武夫的主張。但其本人和其代表的外來征服者的嘴臉還是可見一斑的。
按照葛劍雄主編《中國人口史》,1215年的時候中國人口是1億4千萬,經過蒙古屠殺破壞之后的1290年只剩下6800萬的人口,超過一半的人口被消滅,這是對一個文明接近毀滅性的破壞。據忽必烈自己估計,蒙古人在中國北方就直接屠殺了1800萬人,而歷史學家估計中國北方人口死亡三千萬,占人口90%左右。四川人口從1295 萬被屠殺至60萬,僅剩不到5%;傳承了2000年的古老巴蜀文化因此瀕臨滅絕;原先“地狹而腴,民勤耕作,無寸土之曠”的“蜀土數罹兵革,民無完居,一聞馬嘶,輒奔竄藏匿。淮蜀重遭于侵擾,道路流離之重,慘不聊生;室廬焚毀之余,茫無所托。”
在州郡等地方的機構中,元朝保留了“達魯花赤”(成吉思汗時設立的監督官員)的職位,并且明確規定,必須由蒙古人出任該職位置。
在官員行政方面,蒙古人處處掌握特權
詔:“省、院、臺、部、宣慰司、廉訪司及部府幕官之長,并用蒙古、色目人。禁漢人、南人不得習學蒙古、色目文字。”
至大四年,詔蒙古人降一等,色目人降二等,漢人降三等。諸色目人比漢人優一等蔭敘,達魯花赤子孫與民官子孫一體蔭敘,傍蔭照例降敘。
仁宗延祐二年冬十月,以所設生員百人,蒙古五十人,色目二十人,漢人三十人。蒙古半之,色目、漢人半之。
除蒙古、色目別議外,其余漢人生員三年不能通一經及不肯勤學者,勒令出學。除蒙古人依準所擬外,其余色目、漢人先歷務使一界,升提控一界,于巡檢內遷用。
而在文化方面,元朝更是將蒙古語定為國語,而出于對漢化的防備,元朝不肯采用漢字作為官方文字,寧可費盡心力自造文字。元朝中統元年(公元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就命令國師八思巴創造新型文字,經過八年多的研究在古藏文與印度梵文的基礎上,結合蒙古語音的特點發明了一種方形文字——八思巴蒙古新字。在八思巴文開始推行的一年后,忽必烈更是下令不準將八思巴文稱為“新字”,以此來確立以八思巴文作為載體的蒙古文化的主體地位。并且規定官方所使用的文書、璽印等都必須要使用八斯巴文,將八思巴文作為元朝正式的官方文字。在八思巴文頒布之后,元朝統治者先后在中央和地方設立了專門學習這種文字的學院,世家大族和百官子弟入學必須學習八思巴文。考慮到文書受眾面太小,元朝統治者還在發行的錢鈔上印上八思巴文。
而司法上的民族壓迫和歧視政策,也大量存在
元史記載
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漢人、南人作一榜。每舉子一名,怯薛歹一人看守。漢人、南人,試策一道,限一千字以上成。蒙古、色目人,時務策一道,限五百字以上成。
詔:“蒙古、色目犯奸盜詐偽之罪者,隸宗正府;漢人、南人犯者,屬有司。”
諸蒙古人居官犯法論罪既定,必擇蒙古官斷之,行杖亦如之。諸四怯薛及諸王、駙馬、蒙古、色目之人,犯奸盜詐偽,從大宗正府治之。
可以說,元朝之所以百年而亡,除了封建專制王朝普遍存在的階級矛盾,不加掩飾的民族壓迫政策所導致的民族矛盾積弊日深,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