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又稱《辛丑和約》或《辛丑終戰條約》,是1901年9月7日清朝政府與八國聯軍(包括日本、俄國、英國、法國、美國、德國、意大利、奧匈帝國)簽訂的一個不平等條約。這個條約是為了結束義和團運動(又稱庚子事變)后的軍事沖突和政治爭端。根據條約規定,清政府需要向八國聯軍支付巨額賠款,總額高達4.5億兩白銀,約合當時的國家稅收的數倍,對清政府的財政造成了沉重的負擔。
歷史教科書通常會根據教學大綱和篇幅限制,對歷史事件進行概括和簡化。在中學歷史教育中,教材可能會側重于介紹辛丑條約的簽訂背景、主要內容和直接影響,以及它對中國近代史的重要性。這樣做的目的是幫助學生理解歷史事件的基本輪廓和主要教學點。
至于《辛丑條約》后續中提到的“返還”部分賠款,確實在后來的歷史進程中發生了。一些國家在后來的歲月里,將部分賠款以各種形式返還給中國或轉為教育基金,用于資助中國留學生赴這些國家學習,或者在中國建立教育機構等。比如,美國和英國就有部分賠款被用于這些目的。
這部分內容可能因為其復雜性和對主要歷史敘事的輔助性質沒有被包含在中學的基礎教育教材中。另外,教材編寫者可能認為這些細節不是理解《辛丑條約》及其影響的關鍵點。然而,這并不意味著這部分歷史不重要,只是在不同的教育階段和不同的課程中,對歷史事件的講述深度和廣度會有所不同。
在更高級別的教育或專業歷史研究中,如大學本科及以上的歷史課程,對《辛丑條約》及其后續事件的討論會更加深入和全面。感興趣的學生和研究者可以通過專業書籍、學術文章和檔案資料來進一步研究這一歷史事件的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