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不是多拿的,是因為賠款是折算成白銀賠的,后來因為銀價的變動,造成付出去的白銀按當時的銀價折算,變多賠了。例如,假設當初要賠美國100美元,折成白銀是100兩,后來因為銀價變動,變成100美元只能換60兩白銀,然后要是付100兩白銀,等于是付了166.66美元,變多賠款了,這多賠的就要討回來,結果美國人說拿這多賠的款拿去辦學校。羊毛出在羊身上。
1904年,駐美公使梁城與美國就“磅虧問題”磋商時(這就是你說的情況),意外的獲得了美國當年出兵中國的詳細資料。
經過專業人士的核算,美國當年應該庚子賠款的數額是1165萬美元,而在庚子賠款中,美國向清政府索取的數額是2444萬美元,高出了一倍還要多。
梁城得知這一消息后,首先向美國的國務卿約翰提出,要求美國核減賠款,約翰一推再推,最終石沉大海。
最后,梁城將證據和相關的計算結果,用報紙的形式公布于眾,美國政府遭到了媒體前所未有的譴責。
1907年12月3日,羅斯福總統向美國國會提交了申請,要求國會同意核減賠款,并授權其退回相關的賠款。他同時提出,相關的賠款將用于中國留美學生的培養,全部用于中國的教育事宜。
1908年5月25日,美國國會通過法案宣布了核減賠款的結果:退還向中國多索取的1078.5308萬美元,賠款數額由2444.08萬美元,降至1365.5492萬美元,退款時間從1909年1月1日起執行。
對于退款方式,精明的美國人提出了先賠后退的方式。那什么是先賠后退呢?就是不直接退款,而是要求中國仍像以前那樣,每年按時足額交錢給美國,數額是53.9588萬美元每年。然后美國政府再將多出的賠款退還給中國,并監督該退款只能夠用于中國的教育事業。
駐美公使梁誠在交涉磅虧問題(就是前面有人提到金銀比價變動,匯率變動等因素造成中國賠款的額外損失)時,意外發現美國虛報賠款,計算得出美國虛報一倍多賠款。經多方交涉后美國才同意返回。但美國人要求先賠后返,即要求按原先定的金額足額賠,再由美國退回中國,且只能由美國監督用于教育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