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三月份簽公司的合同只寫月薪,年終獎是彈性的,結果到十月份因為個人原因辭職回老家了(只干了七個月),走的時候根本不記得年終獎的事,畢竟就干了半年。沒想到今年三月前公司部門經理給我打電話問我之前在公司用的工資卡還能不能用,給我發了年終獎 。。。算是一筆意外之財了
你真好,這回真的遇到良心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