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觀點二比觀點一更有深度和思考。
首先,觀點一過于絕對和片面。雖然抖音等短視頻平臺的確存在一些負面內容,但完全否定并要求封禁是不恰當的。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關鍵是如何引導和規范。
其次,觀點二從文化多樣性的角度看待問題,更加全面客觀。短視頻的火爆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大眾對文化娛樂內容的多元化需求。不同人群有不同的喜好,這很正常。作為新興事物,短視頻在豐富人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時,的確還有一些不夠成熟和規范的地方,需要引導和改進。
最后,觀點二的思路是包容審慎的,既肯定短視頻的積極意義,又不回避其中存在的問題,是比較理性務實的看法。相比之下,觀點一主張"一棍子打死",過于極端武斷。
所以,觀點二比觀點一更有深度和思考。它提醒我們看待問題要全面辯證,對新生事物要包容開放又不失理性分析,這樣才能在發展中規范,在繼承中創新,推動文化事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