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小說并非全部是明朝遺留下來被改編的,其創作有以下幾個來源和特點:
承襲明代小說傳統,在題材、體裁上有延續,如《紅樓夢》、《儒林外史》等名著體現了明代小說的某些特點。
不少作品是清代文人的原創,反映了清代社會現實和文化思潮,如《聊齋志異》、《閱微草堂筆記》等。
一些小說吸收了民間傳說、話本等,經過文人加工整理而成,如《三俠五義》、《說岳全傳》等。
清代小說在敘事技巧、語言風格等方面有所創新,更加成熟,出現了長篇章回體小說的繁榮。
晚清時期,受域外文化影響,小說題材和表現手法更加多元,如譴責小說等新的品種。
因此,清代小說是在繼承明代的基礎上,經過吸收、創新而獨具特色的。既有傳統也有新變,是中國古代小說發展到鼎盛階段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