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的根源在誰呢?是怪舉報人嗎?
一切權力和權利都有被濫用的風險。不因為這種“權”掌握在國家、精英或平民的手里而有區別。
所以,舉報權會被濫用,國家權力也一樣會被濫用。
河北75歲退休干部舉報當地縣委書記,被逮捕并提起公訴的實名舉報老干部發來賀電。
他的親身經歷證明了實名舉報的重要性,即如果你不填個人信息想報復你都找不到人。
“一個舉報就要受理”固然是有浪費公共資源之嫌,但實際情況真的是這樣嗎?
從古至今,這一直是無解的,能指望的,除了繼續提升精神文明,就是讓權力和權利之間形成制衡。
所以,輿論是對國家權力行使的一種監督方式,而且是對普通人而言可能最后能進行監督的方式。
如果輿論對國家權力的行使造成干擾或負面影響,那有問題應該是國家權力的行使,而不是輿論本身。
而且,權力義務應該是相對的。如果要“從嚴打擊”舉報,那要不要“從嚴打擊”對舉報者打擊報復的人呢?
要從嚴打擊“惡意煽動性”的舉報,那要不要從嚴打擊“惡意刁難性”報復的人呢?
而且隨著文明、科技、經濟的進步和發展,刑罰對社會的威懾和正面影響也會慢慢下降。
因為矛盾沖突的復雜多樣,不是簡單用刑罰就能解決的。
終歸還是一句話:指望用刑罰治國,是不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