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代歷法說起,中國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商、周時期,對于太陽同歸年(地球繞太陽運行一周)的觀測已經非常精確,各方公認一個陽歷年是“365天多一點”,具體多了多少,不同觀測推算方法的結果略有差異。周朝的科學家們通過圭表觀測發現,每過大致365天,太陽實現一個周期性循環,但是每個周期內的太陽影長又不完全一致,每過“四年多一天”才能完全相同。他們據此斷定一年為365?天——四年分攤多出來的這一天,因此稱之為四分歷。(《后漢書· 律歷志》載:日發其端,周而為歲,然其景不復。四周,千四百六十一日而景復初,是則日行之終。以周除日,得三百六十五又四分日之一,為歲之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