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制是霍英東發明,因為霍老對祖國的貢獻,很多人情愿把這個黑鍋丟給李嘉誠。
霍老發明“樓花”的本意并不差:當時香港房價高昂,許多民眾買不起房子,采用預付款的方式,既能讓地產商提前收集資金蓋房,又能讓居民用優惠價買到房子。
從執行上看,兼顧了雙方利益,因此賣方和買方都覺得這個制度好,后來也被李嘉誠推廣到內地。
但到了內地以后,出現了很有意思的一幕:香港的預收款有專門的機構監管,防止開發商或其他部門挪用,而大陸引進了預收款,卻沒引進對應的監管制度。
爛尾樓頻發以后,都在罵李嘉誠,也有人罵霍英東,說資本家良心太壞,然而他們該背鍋嗎?
他們名下的房地產公司,怎么沒爆出爛尾樓?
古人說“橘生淮南則為橘,橘生淮北則為枳”,商品房預售制變成現在這樣,是一個香港商人能決定的?
當前大陸的商品房預售制度,和香港的幾乎是兩種版本,我們這邊是讓購房者單方面承受巨大風險,買賣雙方嚴重不對等。
開發商在交付前,就已經收取了全部預售款,風險和壓力被提前轉嫁到了購房者身上。
一旦項目存在問題,購房者就面臨著延期交房甚至爛尾、房屋質量有問題、配套設施虛假宣傳等不可預知的重大風險。
而且就算發現踩雷了,債務也變成銀行的,如果斷貸就會違約,根本不敢輕易嘗試。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的商品房預售項目,應當在指定的監管銀行開設專用賬戶,預售房款應當存入該賬戶。
這個賬戶由政府管理機構、監管銀行與房企三方共同監管。
但在實踐中,預售資金有多少能進入監管賬戶?就算進了監管賬戶,挪用和提取由誰來監管?
更惡劣的是,商品房預售制還助長了房企高杠桿、高風險開發模式。
企業只需籌集小部分資金,后續通過銀行貸款、代建單位墊資、收取全額預購房款等方式,虛構資金寬裕假象,不斷去滾動資金。
一旦出現市場風險事件和預期不良等情況,就會導致資金鏈斷裂、工程爛尾項目擱置。
不僅給地方政府帶來很大壓力,也給普通購房者造成了極高的風險和嚴重的后果。
現在建議取消“商品房預售制”,我并不感到激動,因為樓市早就供過于求。
連現房都賣不動了,預售制因為爛尾樓風險,市場上更賣不動,干脆做個順水人情算了。
爛尾樓盛行這么多年,監管機構沒一點責任嗎?我們的輿論除了罵馬云、罵李嘉誠,打打死虎和病貓,能不能有點骨氣?
人大代表以前都看不到這些問題嗎?只不過當年沒法提,現在可以提了,僅此而已。
但無論如何,能提議也算進步,不佩服,但感謝。